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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训练中心项目聘用人员招聘启事【2023110102-04】-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力资源部
发布日期:2023-11-03 点击量:
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实习指导教师岗:3

二、岗位职责

1.按中心和部门的要求,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,每年完成实践教学1024学时以上。

2.完成相应的教学准备和教学资料完善工作。

3.完成中心和部门安排的生产工作。

4.配合完成相关的教改工作。

5.完成中心和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岗位任职条件

1.年龄原则上50岁以下,身体健康,大学专科以上学历;

2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敬业精神,能够安心本职工作,有一定实习指导工作经验者优先;

3.具有车工、铣工、数控加工、铸造、焊接等工种之一的中级工以上操作证书,具有对相应工种的教学指导能力,掌握两个以上工种者优先。

4.工作细致,责任心强,有安全意识,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。

四、工资待遇

1.经聘用,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及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项目聘用人员暂行规定》签订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;

2.具体待遇按照工程训练中心项目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。

五、招聘程序

1.应聘者须填写《附件1:工程训练中心项目聘用制人员应聘登记表》、《附件2:工程训练中心项目聘用制人员信息汇总表》,发送至邮箱:gxzx@buaa.edu.cn(发送主题为,某某+求职+应聘岗位名称)。简历接收截止日期为20231115日;

2.附件下载地址:

http://etc.buaa.edu.cn/info/1057/1695.htm

3.材料初审后,通知入围人员参加面试,具体时间另定。原则上20231130日前未收到面试通知的人员即为简历遴选未通过,遴选结果不再另行通知。

六、其他

1.工作地点: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。

2.本岗位不解决北航事业人员编制和北京市户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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